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891%)的副总经理刘卫红先生计划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3%)。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6%)的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雷金华先生计划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副总经理刘卫红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雷金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