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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智慧: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正元智慧: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9)。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1,674,2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69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8,884,51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8.5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789,77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0.09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323,5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93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514,137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6.7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0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179%。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7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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