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
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
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9,6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23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2 08*****129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3 08*****702 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156,600,000 54.3750% 109,620,000 266,220,000 54.3750%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131,400,000 45.6250% 91,980,000 223,380,000 45.6250%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288,000,000 100.0000% 201,600,000 489,600,000 100.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89,6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22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18号正丹股份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胡国忠、李铁钢
3、咨询电话:0511-88059006
4、传真:0511-8805900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