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7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4)已于2021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发布。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小区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7,595,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771%。其中: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10,385,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01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10,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719,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50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10,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6%。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226,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856%;反
对 369,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3,349,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51%;反对 369,7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孙冉冉律师和董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