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伟雄 管乔中 王建瑜
管秩生 蔡丹平 杨小燕
洪冠平 唐有根 徐复雄
全体监事签字:
马瑞君 邱美兰 徐琬坚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龙旭 陈 毅 李庆辉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概要......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6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9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1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1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1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8
一、备查文件...... 28
二、查询地点...... 28
三、查询时间...... 28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
公司/发行人/凯普生物 指 业务情况时,根据文意需要,还包括广东凯普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 2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分项表
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分项表
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分项表
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对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明确了管秩生先生认购金额区间。
4、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分项表
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分项
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修订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7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凯普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2020年9月4日出具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72),
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凯普生物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1,049,999,991.04 元。
2020 年 9 月 7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 2020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ZI10573),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凯普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
数量为 22,945,804 股,发行价格为 45.76 元/ 股,实 际募 集资金 总额 为人民币1,049,999,991.04 元(大写:壹拾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零肆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2,580,388.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7,419,602.5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2,945,804.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004,473,798.53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2,945,804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8 月 2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41.84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5.76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9 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9,999,991.04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人民币 20,999,999.82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580,388.6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7,419,602.53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45.76 元/股,发行股数22,945,804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49,999,991.04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管秩生 1,092,657 49,999,984.32 18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11,188 59,999,962.88 6
3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092,657 49,999,984.32 6
(有限合伙)
4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0,926,573 499,999,980.48 6
业(有限合伙)
5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2,657 49,999,984.32 6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05,769 164,999,989.44 6
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1,311,188 59,999,962.88 6
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513,115 115,000,142.40 6
合计 22,945,804 1,049,999,991.04 -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管秩生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