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 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