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7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李耀土、樊相东、上官云明、朱俊飞、吴红辉、刘辉、陶明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82,020股,占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的 0.08%。
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上官云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股数(股)
上官云明 集中竞价 2019.6.19—2019.9.10 13.5000 24,700
合计 24,700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 总 股本比 占 总 股本 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3,500 0.05 98,800 0.04
上官云明 无限售条件股 24,700 0.01 0 0
有限售条件股 98,800 0.04 98,800 0.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官云明实际减持股份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符合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上官云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