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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5 深市 中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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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4-06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确定。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信信息”)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在信息化和涉密类业务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与专业能力,有效整合信息化和涉密类业务资源,充分发挥协同作用。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黄辉强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08930995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8栋401、4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标准化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量技术服务;资产评估;互联网安全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致信信息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致信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纲领

  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将在信息化和涉密类业务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技术合作以及股权合作等方式。

    (二)合作内容

  1、业务合作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客户资源和优势监理业务产品,向各自的客户积极推销、推荐对方的业务,促进扩大甲乙双方的业务规模。


  (2)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积累的监理业务产品研发资源,丰富双方的业务范围,并开拓新的应用领域。

  (3)甲乙双方同意在战略合作期间,建立日常或定期交流机制,双方联合组建工作小组,对合作项目的方式、步骤、进展情况及时会商研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发现新商机。

  2、后续合作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尽快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条件下,双方可以考虑从业务合作扩展至股权合作,甲方可以考虑包括向乙方增资等多种方式获得乙方控制权,具体合作方式、路径及方案将由各方综合考虑收购程序、交易税费等因素协商确定后在正式协议中予以约定。

  (2)双方同意,如双方进行股权合作,乙方估值将根据乙方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及其研发团队情况,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各方将在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中确定交易对价及其支付方式等合同成交的相关要素。

  (3)上述合作,应以双方依据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则、章程等规定完成包括股东大会在内的内部批准程序,取得各自相应的授权和批准为前提。各方应积极推进各项授权批准手续。

    (三)其它

  1、双方应对本协议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商业信息、资料或文件内容等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要求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或对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材料。

  2、此协议作为双方未来友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将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互惠共赢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具体的合作模式、收购模式,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不作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依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能够促进双方建立融洽、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推动双方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完善公司信息化业务拓展,有效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

  本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对于本次战略合作的意向与筹划为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风险。

  2、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其他说明

    (一)最近三年战略协议履行情况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与庐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  2022-07-15  正常推进

 架协议》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截至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胜、甘露、庄烈忠、邵尤河、张鑫、邵宗泽和李庆彬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通知。若未来有相关计划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