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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3 深市 开立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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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1-01-13

开立医疗: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号深圳
                  软件园(2 期)12 栋 201,202)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前海企业公馆 27 栋 A、B 单元)
                二〇二一年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及安全,国家对该行业实行重点监管,使得医疗器械行业受医疗卫生政策的影响较大。我国现行医疗卫生政策有利于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如制定了鼓励加强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推广力度、建立并完善销售和服务体系、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有利政策。如果相关利好政策未来出现变化,政策红利取消,将对发行人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竞价。2018 年底,“4+7”个城市进行了药
品带量采购试点;2019 年 9 月,带量采购从 11 个城市试点扩展至全国。2020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指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强调集中带量采购在医疗改革的引领作用。由于带量采购中标品类可迅速扩大销量,因此拟中选的企业大都愿意自主降低价格,以价换量,同时减少跨区域市场推广使企业节省销售费用。

    带量采购当前主要执行于国产化率较高、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医疗器械产品,主要为医用耗材。公司主要彩超、内窥镜产品作为产品复杂度高、标准化水平低、且彩超中高端产品、内窥镜产品仍属外资垄断的产品类别,预计短期内受带量采购影响较小。公司镜下治疗器具产品作为医用耗材产品,受带量采购政策影响。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镜下治疗器具国内销售收入金额较低,占公司收入比例低,带量采购对公司综合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小。但伴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进一步推行及带量采购医疗器械范围的扩大,未来公司主要产品若被纳入带量采购范围,将使相应产品的销售单价下降,影响公司整体收入、利润水平。

    “两票制”、“带量采购”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应该尽早做好制度和流程上
的充分准备,比如加快自有营销队伍的建设,摆脱对经销商的依赖,提高直销比例,以优良的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加强与终端医疗机构的联系。如公司不能做出适应性调整,或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之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采用多方联合建设方式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为多方联合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统一指导监管,项目可行性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分析。但若其他合作方未来出现违约情形,公司存在为其他合作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的风险;若因各合作方、相关建设方、政策法规、工程设计规范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公司存在因项目延迟竣工使得房屋租赁开支增加的风险。

    本次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两家联合建设企业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依波精品(深圳)有限公司先后退出本多方联合建设项目,两家退出企业的相应建筑面积份额、建设费用由深圳市南山区政府统一承接,上述两家企业的退出对本次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无重大影响。但未来若发生其他联合建设企业申请退出的情况,可能会因退出的协商、审批、退出纠纷等事项导致项目工程延期、公司房租租赁开支增加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拟新增公司内窥镜产品生产线,提升内窥镜产能。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新增软性内镜系统 1600 套、普通
软性内窥镜镜体 6500 条、硬性内镜 500 套、超声内窥镜系统 200 套、一次性内
窥镜镜体 2000 条、镜下治疗器具 300 万条。本项目预计于 2023 年底建设完成,
于 2024 年开始正式投产并于 2025 年全部达产。

    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预测,2024 年全球内窥镜设备市场规模将增至
352 亿美金,FROST&SULLIVAN 预测数据显示,2018 年至 2022 年,我国内窥镜市
场年复合增长率为 9.25%,2022 年我国内窥镜市场规模将突破 300 亿元,内窥镜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内窥镜设备厂商,内窥镜销量 2016年-2019 年度复合增长率达 48.48%,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新增产能成为公司内窥镜业务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


    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的内窥镜行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市场容量及增速、公司当前产能、业务增速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做出的建设计划,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论证分析。但是未来如果内窥镜行业政策、国际贸易局势、市场需求、技术变革、市场渠道及销售模式等因素出现了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新产品市场认可度和销量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获取足够订单,销售增长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面临本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未能有效消化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产品名称        2020 年 1 月-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彩超                            64.05%      65.27%      71.22%      71.00%

B 超                                  -      -23.24%      27.65%      31.95%

内窥镜及镜下治疗器              66.26%      63.12%      64.21%      58.55%


配件及其他                      59.43%      75.76%      78.20%      71.24%

主营业务毛利率                  64.29%      65.24%      69.96%      68.38%

    受医疗政策、市场竞争环境以及技术革新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超声产品毛利率整体有所下滑,由于公司彩超业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均在 67%以上,毛利贡献较大,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1)医疗政策:随着医改的深入,医院终端成本控制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价格敏感性将提升。带量采购当前主要执行于国产化率较高、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医疗器械产品,主要为医用耗材。公司主要彩超、内窥镜产品预计短期内受带量采购影响较小。未来若公司主要产品列入相关清单,将会使相应产品的销售单价下降,毛利率下滑。

    (2)市场竞争:医疗器械行业属于充分竞争性行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全球范围来看,医疗器械的生产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时间早,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水平较高,是医疗器械主要的市场和制造国。公司一直深耕于超声诊断设备和内窥镜领域,已发展成为我国超声诊断设备和内窥
镜诊疗器械主要制造商之一,但是在研发能力、人才储备、产品线完整度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与行业龙头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医疗器械市场竞争加剧,生产厂商会策略性地调低产品销售价格以获得竞争优势,产品价格在充分竞争市场存在下降风险。

    (3)技术革新: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持续更新迭代、新技术不断应用的特点,在医疗器械行业的政策法规愈趋规范化和医疗器械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的背景下,为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在医疗诊断设备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一直注重持续的研发投入,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升级,丰富产品种类与型号,提升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随着技术革新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如公司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滑风险。

    综上所述,如公司不能适应市场变化,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临毛利率下滑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概要

    1、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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