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7,73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22611%,涉及人数为101人,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292568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总金额为5,675,878.13。
2、上述股份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及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6,169,356 股减少为305,181,620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0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公司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87,736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292568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
5、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 56.5 万股已经失效。
6、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0年8月24日,公司完成159,6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9、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回购注销
10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87,736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人民币5.392913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392913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5.292568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7,73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22611%。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29号验资报告。公司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306,169,356 股变更为 305,181,62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01,157,163 33.04% -987,736 100,169,427 32.82%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0,169,427 32.72% 0 100,169,427 32.82%
股权激励限售股 987,736 0.32% -987,736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012,193 66.96% 0 205,012,193 67.18%
三、总股本 306,169,356 100.00% -987,736 305,181,620 100.0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