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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8

久吾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的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5 时 30 分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建兵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5,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条款和方案。


    现公司董事会依据如上授权进一步明确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54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3.0%,第五年为 3.6%,第六年为 4.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7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21%(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本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25,400 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全额包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原 A 股股东和所有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社会公
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向公司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3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1)优先配售数量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4063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
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2)优先配售缴款日期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T 日)9:15—11:30,
13:00—15:0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尽快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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