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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博士眼镜: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2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且为公司服务的原审计团队将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此,公司拟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1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2,026.11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36 万元

    2022 年度管理咨询业务收入:2,016.75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 万元

    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 万
元,深圳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217.58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磊,201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9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宝,202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0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
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 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7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为贵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已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员工
190 人,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 21 名、注册会计师 69 名,设有质量控制部、审计部、管理咨询部、IT 审计部、金融审计部及税务部,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承接上市公司 16
家、新三板公司 13 家。”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原审计团队目前已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深圳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的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深圳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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