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4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长沙晟农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发行价格42.04元/股,发行股数16,888,67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09,999,981.08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320,754.72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625,101.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054,124.5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6,888,677元,资本公积人民币680,165,447.5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728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铌酸锂高速调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8,500.00 5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75,500.00 71,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1,250.07万元,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剩余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闲置。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
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购买主体 受托人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称 金额
珠 海 光 库 广 发 银 行 广发银行“物华添
1 科 技 股 份 珠 海 高 新 宝”G款人民币结 保本浮动 7,000 2021年10 2022 年 1 1.3% 或 3.3%
有限公司 支行 构性存款(机构 收益型 月21日 月19日 或3.4%
版)
珠 海 光 库 广 发 银 行 广发银行“物华添
2 科 技 股 份 珠 海 高 新 宝”G款人民币结 保本浮动 4,000 2021年10 2022 年 1 1.3% 或 3.3%
有限公司 支行 构性存款(机构 收益型 月21日 月19日 或3.4%
版)
三、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
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威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