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4-01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8,655,041 元人民币。 102,958,378 元人民币。
2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2,958,378
88,655,041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3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司合并; 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者股权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需。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买卖本公司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份。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买卖
本公司股份。
4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 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
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东参加。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
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的,股东 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于现场会议召开日
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于现场会 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具体原因。
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并说明具体原因。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前提下,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大会的,视为出席。采用网络方式参加股东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大会的,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互联网投票系统确认股东身份的合法有效
视为出席。采用网络方式参加股东 性。
大会的,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确认股
东身份的合法有效性。
5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括以下内容: 容:
(一)会议的召集人、时间、地点、 (一)会议的召集人、时间、地点、方式和
方式和会议期限; 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是公司的股东;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司的股东; 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权登记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序。
号码;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
及表决程序。 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其结
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 午 3:00。
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都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应当为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的间隔应当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不多于 7 个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
登记日都应当为交易日。股权登记
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
少间隔二个交易日,与会议日期之
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6 第八十一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本章程第一百五十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一条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公司 事项时,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 票并披露。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时公开披露。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
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的股份总额。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 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权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股东 利。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征集文件,并按规定披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露征集进展情况和结果,公司应当予以配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合。征集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应当承诺在审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 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权利。 所持股份。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 征集人可以采用电子化方式公开征集股东
集人应当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征 权利,为股东进行委托提供便利,公司应当
集文件,并按规定披露征集进展情 予以配合。
况和结果,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行为设
集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应当承诺在 置高于《证券法》规定的持股比例等障碍而
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 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征集人仅对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提出投票意
征集人可以采用电子化方式公开 见的,应当同时征求股东对于其他提案的投
征集股东权利,为股东进行委托提 票意见,并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供便利,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行为设置高于《证券法》规定的
持股比例等障碍而损害股东的合
法权益。
征集人仅对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提
出投票意见的,应当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