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北京京东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彭说龙 胡鹏翔 曾萍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