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1〕495 号
关于终止对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1 年 12 月 3 日,你公司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我所提交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