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5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 1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10,000 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每股回购价格=20.61 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支付回购款合计为 208,615.55 元;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办理完成;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1,922,390 股变更为121,912,390 股。
一、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39.4003 万股,授予价格为 20.86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9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 394,003 股后的 121,541,63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385,409.2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
6、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 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同
意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0.86 元/股调整为 20.61 元/股;并同意以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20.61 元/股的价格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4003 万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
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8、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 12 人,尚存获授限制性股票 38.4003 万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原激励对象刘芬因个人原因离职,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对上述 1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占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的 2.54%,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股本总数
为 121,912,390 股,下同)。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 2020 年 11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依据公司 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由 20.86 元/股调整至 20.61 元/股。因此,根据《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每股回购价格=20.61 元+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中,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的一年期存
款基准利率 1.50%,计算期限为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2020 年 12 月 7 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事项之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故本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0.86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128,690 25.53% -10,000 31,118,690 25.53%
1、高管锁定股 30,034,687 24.63% 0 30,034,687 24.64%
2、股权激励限售股 1,094,003 0.90% -10,000 1,084,003 0.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793,700 74.47% 0 90,793,700 74.47%
三、股份总数 121,922,390 100.00% -10,000 121,912,39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
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852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止,贵公司已支付原激励对象刘芬限制性股票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208,615.55
元(其中原出资额为人民币 206,100.00 元,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2,515.55 元),其
中,减少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96,100.00 元,
贵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注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
说明:“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21,912,390.00
元,股本人民币 121,912,390.00 元。”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上述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