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6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时,本次参加 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
人工智能岛)7 号楼一楼培训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
份 41,012,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807%(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有表决股份总数为 115,265,590 股,系公司股份总数 121,922,390 股减去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6,656,800 股计算得到,下同。),其中,中小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2,661,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8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6 人,所持股份 41,002,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7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所持股份 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宏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议案 1、
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时,本次参加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
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参加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4 名对象于股权登记日未
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1,002,9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8,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1,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弃权 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参加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4 名对象于股权登记日未
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1,002,9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8,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1,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弃权 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参加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4 名对象于股权登记日未
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1,002,9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8,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1,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弃权 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律师、
孟营营律师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