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奇”)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03 元,募集资
金总额 606,203,763.2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到位,
ZB1164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总额
1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 19,995.00 13,383.17
2 AI 技术与应用 2,105.00 608.56
3 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合计 26,182.35 18,074.0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155.59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47.32 万元)。
2、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总额
1 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20,409.81 0
2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14,943.65 0
3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10,698.84 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561.15 0
合计 59,613.45 0
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专户余额为 59,873.29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2.91 万元及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256.93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9月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2022年12月6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将剩余未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
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540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五、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思特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思特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思特奇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