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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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1,685.50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
老股转让)情况以及新股发 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公开
行数量与股东公开发售数
量的调整机制 发行无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16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1月24日
预计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742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飞舟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长6个月。
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 2.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王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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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中投财富、山东五岳、中盛华
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六名非自然人股东及姚国
宁、史振生、马庆选三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德明、
咸海丰、魏星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5.担任监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陈立勇、孙永胜、张景松、
廉慧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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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
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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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飞舟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2. 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王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