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 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812 万股,增
加 注 册 资 本 18,120,000.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2,467,827.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按本次发行价格18.74 元/股、发行新股 1,812 万股计算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568,800.00 元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 共 募 集 股 款 人 民 币
339,568,8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724,357.47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844,442.53 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 18,1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82,724,442.5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2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 2,600 万股。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创业板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16,065,24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934,337.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发行价格人民币 40.46 元/股,发行新股 1,606.524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49,999,974.5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0,829,327.5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 16,065,24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3,105,398.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
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836,792.45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163,207.55 元, 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74.54
减:承销费、保荐费 37,264,150.94
募集资金 612,735,823.60
减:发行费用 3,565,176.60
募集资金净额 609,170,647.00
加:存款利息收入 43,088,661.16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311,080,571.32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25,443,019.86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26,573.43
加: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收入 81,000,000.00
减: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81,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33,663,278.48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2,045,865.07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江苏拓斯
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人民币
336,523,591.18 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 13,264,150.94
募集资金 656,735,849.06
减:发行费用 1,572,641.51
募集资金净额 655,163,207.55
加:存款利息收入 19,812,583.98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23,199,127.60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152,723,790.30
加: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收入 183,966,351.21
减: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183,966,351.21
减:补充流动资金 185,100,000.00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1,500.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3,951,373.6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304,000,0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175,922,917.9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5,1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开增发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聘请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签订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
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