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9-00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金泼发行17,899,707股股份、向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21,838股股份、向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37,199股股份、向上海泰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24,183股股份、向李张青发行2,271,765股股份、向赵天雷发行1,236,363、向龚莉群发行900,507股股份、向谢昊发行387,802股股份、向王建国发行883,464股股份、向姚德娥发行604,367股股份、向陈剑刚发行402,911股股份、向吴灵熙发行201,455股股份、向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02,911股股份、向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02,183股股份、向杭州鑫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2,183股股份、向鞠波发行115,837股股份、向应保军发行100,727股股份、向朱建军发行80,582股股份、向李常高发行16,116股股份、向钱炽峰发行6,545,454股股份、向将乐县荣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18,181股股份、向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18,18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986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