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
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
寮社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8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
马飞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马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马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结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继续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个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马飞 委员:黄洪俊(独立董事)、王燕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吴学斌(独立董事) 委员:黄洪俊(独立董事)、邱焕文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郑馥丽(独立董事) 委员:吴学斌(独立董事)、马飞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黄洪俊(独立董事) 委员:郑馥丽(独立董事)、马军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焕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经公司董事、总经理邱焕文先生提名,聘任马军先生、王燕女士、刘毅先生及石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表
决均获全票通过)。
(4)经公司董事、总经理邱焕文先生提名,聘任王林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4、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薪酬、年终奖和奖惩等;基本年薪根据所担任岗位的重要程度、该职位在行业中的薪酬水平、本人的资历和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终奖及奖惩等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在上一年度结束后发放或处以罚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福利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和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考核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浮动。公司将依据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每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
邱焕文先生、王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马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马飞,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1993年11月创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飞荣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飞荣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昆山市飞荣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飞荣达(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华恩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格优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市飞荣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飞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548,313股,占公司总股本47.11%。马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峥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马飞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军,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加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00,431股,占公司总股本2.82%。马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飞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马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邱焕文,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曾任深圳志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品质部品质经理、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采购主管、IBM中国采购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经理、2009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焕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0.07%。邱焕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燕,女,1980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江西
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科瑞斯特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香港兆龙集团执行董事助理、2004 年 7 月至 2009年 10 月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现任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26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王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学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学士,1999 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5 年获得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2008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证书。曾担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任主诉检察官,从事行检和反贪工作,荣获“深圳市十佳公诉人”。2007 年 9 月起,先后在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被评为“深圳市十佳刑辩律师”。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普博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洪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清华大学 MBA。曾担
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国信证券股份公司(002736.SZ)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长江证券股份公司(000783.SZ)场外市场部华中大区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公司(600109.SH)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34759.OC)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投委会委员。现任深圳市松湖金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洪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馥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