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杜伟民先生、郑海发先生、温飞东先生、苗向先生、刘建凯先生、周慧女士、陶瑾女
士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杜伟民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郑海发先生、副董事长温飞东先生、董事兼总裁苗向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刘建凯先生、财务总监周慧女士、董事会秘书陶瑾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得进行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4,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杜伟民先生、副
董事长兼副总裁郑海发先生、副董事长温飞东先生、董事兼总裁苗向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刘建凯先生、财务总监周慧女士、董事会秘书陶瑾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及拟增持金额
增持人员 职 务 增持前持股数 增持前持股比例 计划增持金额不低
(股) 于如下金额(万元)
杜伟民 董事长 284,219,243 25.3656% 2,000
郑海发 副董事长、副总裁 24,667,603 2.2015% 500
温飞东 副董事长 24,000 0.0021% 250
苗向 董事、总裁 1,617,382 0.1443% 1,000
刘建凯 董事、副总裁 1,650,912 0.1473% 250
周慧 财务总监 - - 250
陶瑾 董事会秘书 73,600 0.0066% 250
合计 4,500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
减持的预披露公告》,除此之外,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上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其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得进行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