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412,390.7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
资本公积余额为 193,121,982.51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333,473,848.90 元 ,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 322,188,910.45 元。
本着回报股东,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6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4,0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同意《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