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10、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6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
7.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562,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0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562,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562,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股东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观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8,174,98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6,387,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8,174,98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6,387,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股东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观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8,174,98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6,387,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许志刚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四、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