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10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恢复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2.2109%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
止审核通知:“因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在建年产 5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建设尚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准,需要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动申请中止重组审核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所中止其重组审核”。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5,000 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市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为加快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推进本次重组项目进程,标的公司通过调整投资计划以降低该项目年综合能耗,一方面通过缩减产能,将二期建设项目产能由年产 5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缩减至年产 3.8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工艺设计,取消厂房供暖和高能耗废渣焚烧炉等设施。产能调整后,二期建设项目年综合能耗为 3,414.58 吨标准煤,并由标的公司所在地市级节能审查机关进行节能审查。
2021 年 11 月 26 日,标的公司取得了锦州市发改委出具的《关于锦州康泰润滑
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3.8 万吨/年润滑油添加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锦发改发[2021]291 号。鉴于本次交易已通过节能审查批准,公司拟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