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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创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8-033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2018年5月3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8

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至2018年5月8日15:00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9号厂房101。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周新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44,45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1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所持股份44,396,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27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48%;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9人,

代表股份89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42,2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68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5%;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13,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255%;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7%。

    同意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5%;反对

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255%;反对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并执行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并执行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3%;反对

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083%;反对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确认公司2017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并规范执行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