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92 深市 华凯易佰


首页 公告 华凯创意: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华凯创意: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2

1
证券代码: 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 2018-008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
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发包人洞庭湖博物馆及联合体参与人长沙广大建筑装
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建筑”)签署了《洞庭湖博物馆综合馆和公共空间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上限合同价为
147,743,377.84 元,其中设计部分合同价为 7,387,168.89 元,施工部分合同价
为 140,356,208.95 元,项目如期实施完成,预计公司及上海华凯可确认收入约
为 12,558.19 万元,约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3.71%。公司在收到
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已就相应事宜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5)。现根据相关规
定将已签订合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工期总日历天数: 3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30 日历天(以发包人开具
开工令之日起起算)。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以发包人开具开工令之日起起算)。
3、由于项目具备一定执行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
上升造成公司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同时本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
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另外,若公司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或设备
安装调试,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
2
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4、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人: 洞庭湖博物馆
地址: 岳阳市金鄂中路 392 号
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 洞庭湖博物馆是岳阳市市政府办直属正科级事业单
位,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是陈列展览洞庭湖的历史变迁、洞庭湖区风土人情、洞
庭湖的生物多样性、洞庭湖的水文变化、洞庭湖的气候变化、洞庭湖的综合治理、
洞庭湖的生态环境、洞庭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
联合体参与人: 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县福临镇
注册资本: 6,0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10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周政杰
主营业务: 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展览工程、古建筑
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净化设备安装维护(限
上门服务);建筑材料(不含油漆)、机电设备、办公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包人洞庭湖博物馆 2017 年 9 月 7 日与上海华凯(联合体牵头人)及广
大建筑(联合体参与人) 就“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馆展陈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
目”签署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馆展陈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与施工总
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106,999,379.92 元,项目如期实施完成,预计公司及
上海华凯可确认收入约为 9,639.58 万元,约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8.20%,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7-077)。 除此之外,发包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
3
生其他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包人洞庭湖博物馆为岳阳市市政府办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信誉度优
良,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 洞庭湖博物馆综合馆和公共空间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 岳阳市君山区濠河村。
3、签约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上限合同价: 147,743,377.84 元,其中设计部分
合同价为 7,387,168.89 元,施工部分合同价为 140,356,208.95 元。
4、工程规模: 第二层综合馆层高 6.6m ,面积约 12948.2 ㎡,第一层及地
下室公共空间共计约 9755 ㎡,其中第一层层高 10m,公共空间约 4957.4 ㎡,地下
室层高 5.4m,公共部分面积约 4002 ㎡。(具体以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和招标
答疑回复为准)。
5、工程承包范围: 
主要包括各展区展陈方案设计,创意策展、施工图设计;展示空间、公共区
域及管理配套用房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展柜定制及安装;对内容设计方案的优
化;场景、雕塑、艺术品、模型等全部展项设计与制作、安装及调试;辅助展品;
多媒体展项设计与实施(包含但不限于多媒体展项、查询系统、多点触摸信息平
台等);灯光照明系统设计与施工;全馆导览与 VI 系统设计制作;部分文化创
意产品的开发。具体内容以设计完成后经过审批确认的图纸及相关说明要求为
准。(具体以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和招标答疑回复为准)
6、工期总日历天数: 3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30 日历天(以发包人开具
开工令之日起起算)。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以发包人开具开工令之日起起算)。
7、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
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达到芙蓉奖,争创鲁班奖。
8、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 年,按建设部 80 号令,超出两年规定
的按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5%,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退还,
质保金不计算利息。
9、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
国家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签订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
4
四、 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合同签约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上限合同价为 147,743,377.84 元,其中设
计部分合同价为 7,387,168.89 元,施工部分合同价为 140,356,208.95 元,预计
公司及上海华凯可确认收入约为 12,558.19 万元,约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23.71%。本合同预计 2019 年将实施完毕并确认收入,如本合同顺利履
行,将对公司未来 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
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