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多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
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多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茜,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
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允许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报告数量等,适当调整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最终的具体金额将在 2021年度报告中确定并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 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