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里马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股份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第 29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条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第 58 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股
条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
日下午 3:00。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 82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
条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
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第 …… ……
102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四)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条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 确、完整;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
第 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 送达、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微信或其
137 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不含会议当天)。 他书面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不
条 含会议当天)。出现特别紧急事由需召开临时董
事会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形式及时限限制。
第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66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
条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
……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工商部门核准,最终以
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