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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移为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自有资金拟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点交 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 14,445,399 股,发行价格为 23.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35,999,980.7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14,987.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9,884,993.2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45 号)。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说明书拟投  现拟投入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
                                                              金额

 1  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35,555.11      15,177.18  15,177.18

 2  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  14,749.74      10,716.69  10,716.69
    项目

 3  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          14,043.30      7,706.13  7,094.63

            合计              64,348.15      33,600.00  32,988.50

  注 1: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四舍五入差异。

  注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88.50 万元人民币,较原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33,600.00 万元人民币少 611.50 万元人民币,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7,706.13 万元人民币减少为 7,094.63 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 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投资种类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4、 实施方式及期限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 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三、审议程序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自有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募集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并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审批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移为通信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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