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7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5 万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为通信”)于 2021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7 日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其中关于本次授予的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63 元/股;
4、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5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66.04 万股的 0.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 5.06%。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次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编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划拟授予权益 公告之日公司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彭嵬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 1.41% 0.0206%
2 贺亮 中国 财务总监 6 1.41% 0.0206%
3 聂磊 中国 副总经理 6 1.41% 0.0206%
二、其他激励对象
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 3.5 0.82% 0.012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 人)
合计(无预留,共计 4 人) 21.5 5.06% 0.0740%
注:1、上述任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
2、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对激励时间模式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
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 3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69% 3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103% 6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154% 10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A An≤A<Am X=(A-An)/(Am-An)*20%+80%
A<An 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X。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
4、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