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5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 1.9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熙
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193,481,0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23,191.4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776,805.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 44564 号验资报告。
二、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98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五)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六) 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中心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决策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8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熙菱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 《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