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橡胶隔振垫浮置板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0,545,798元。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单位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进波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仓储服务;谷物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日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包装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未发生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是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卖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橡胶隔振垫浮置板
2、合同金额:20,545,798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结算和付款
卖方已知晓并接受买方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卖方应为买方正常提单、审批预留合理的时间,因卖方给付发票不及时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买方当月无法走完付款审批流程不能付款的,不属于买方违约,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结算付款暂定为汇款或票据,如买方项目采取承兑等方式支付,贴息等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1)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
(2)每月下旬,买方按月和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货款结算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文件全部送达买方后十日内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 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 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买方收到上述所列的单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在收到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轨道02标项目经理部支付货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对应货款支付至卖方。(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轨道02标项目经理部支付方式:每月结算时,买方将扣留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并在结算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90%的货款,剩余5%在供货结束结算后30天内支付)。如遇业主资金拨付延迟,付款可对应延迟,延期支付不计利息。
(4)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据。
(6)卖方明确知晓并认可,本合同付款责任方应为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轨道02标项目部。如项目部迟延付款且买方就此已采取合理必要催告行为的(该催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书面催告函、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及电话催告等),卖方应直接向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轨道02标项目主张债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货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在内的任何损失。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因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轨道02标项目部逾期付款造成的任何损失。
5、索赔
(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不妨碍买方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有)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已付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2 用合格的合同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应在重新起算的质量保证期内对更换后的物资做出质量保证。
(2)买方对合同物资质量的索赔权利不因质量保证期满而消失,卖方应对所售物资质量终身负责。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卖方接受。
(4)若卖方未能按(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6、迟交违约赔偿
(1)迟交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出现下列情况:
○1 提供物资品种或规格与供应订单要求不符,影响买方项目进度;
○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物资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
○3 交货地点发生错误;
○4 卖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能满足买方要求,且不能按时提供退换的。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出现延期交货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迟交违约金。
(3)除合同条款第(2)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或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条款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按迟交合同物资到站价格百分之五(5%)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与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橡胶隔振垫浮置板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