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5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天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北”)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轨道快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标段项目经理部签署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1,192,560元。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轨道快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标段项目经理部是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机场轨道快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标段项目所成立的项目部。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义斌
3、注册资本:616,238.2万元
4、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号
5、经营范围: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机电等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铁路铺轨架梁、机场场道、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施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与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岩土工程施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铁道、建筑(建筑、人防)、市政、公路等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消防设施等专项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工程检验检测;境外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的派遣;各种土木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水泥制品和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生产制作;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铁路运营与管理维护。(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天铁股份、浙江天北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销售金额(万元) 1,324.93 2,213.68 13,666.11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2.70% 2.24% 11.06%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轨道快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I标段项目
经理部
乙方:浙江天北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隔离式减振垫
2、合同金额:21,192,560元
3、合同生效条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结算及付款:
(1)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2)支付。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每月对乙方进行材料款拨付,30日内支付该批材料80%的款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材料17%的货款,剩余3%的货款作为履约质保金供货完毕6个月后无息支付。货款支付以本合同指定乙方账户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计价款滞后,甲方可延迟付款。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轨道快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 I 标段项目经理部签署的《物资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