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INVENTRONICS(HANGZHOU),IN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
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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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也包括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00万
发行股数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其中公开发行
新股不超过3,3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500
万股(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2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GuichaoHua、华桂林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
公司股东尚志投资、华睿泰信、誉恒投资、 尚全投资、
群英投资、中科东海、华睿海越、恒赢蚨来及间接持股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
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于公司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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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GuichaoHua及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
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家庭成员的自然
人股东林镜、戴中天承诺:在其家庭成员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股份锁定参照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执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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