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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30

英飞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3-08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
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因财务性投资事项,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由“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97,300.00 万元(含本数)”,其
中“补充流动资金”调减为 27,300.00 万元。

  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华桂林先生与
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议案获全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编制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华桂林先生与
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议案获全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编制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华桂林先生与
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议案获全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编制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特
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

  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华桂林先生与
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议案获全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欧司朗旗下照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欧司朗(OSRAM)旗下数字系统欧亚业务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欧司朗(OSRAM)旗下数字系统欧亚业务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欧司朗旗下照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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