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4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飞先生,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58 万元(含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8 万元),系按照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 2021 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提出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建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已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
履行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5、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