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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1 深市 晨曦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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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航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9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郝琳娜女士、戚 瑞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在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事候选人。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郝琳娜女士,1983 年出生,籍贯河南温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涉外经济与法律专业。2005 年-2012 年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出纳,会计;2013 年-2021 年 8 月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后勤部部长;2021 年 8 月至今任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主任。现任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郝琳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郝琳娜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戚瑞峰先生,1976 年出生,籍贯山东省菏泽市,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996 年-1998 年就职于中扬电气有限公司制造部;1998 年-2012 年任拓扑利电气有限公司质量部副主管;2013 年-2016 年任容泰电气有限公司质量部主管;2017 年-2020 年就职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2023 年任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部长;2023 年至今任西安晨曦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副主任。

  截至目前,戚瑞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戚瑞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