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2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9.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764.6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18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全
部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 W[2017]B00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管理。公司于 2017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约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再使用,故公司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具体募集资金存储及注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 2019 年 12 月 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注销时
额 31 日余额 间
高端自动化 加工装
备和精密零 部件制
中信银行无 造项目( 36,185.40 年
万元)和首 次公开 2017 11
锡胡埭支行 8110501012100681169 36,850.00 0.00 月 16 日
发行除承销 及保荐
费 外 的 发 行 费 用
(664.60 万元)
招商银行无 年
锡分行城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17 11
510902278810402 5,000.00 0.00 月 15 日
支行
中国银行无 2017 年 11
锡胡埭支行 513169610516 3,00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月 9 日
合 计 44,850.00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336,023,521.08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7]E10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 年 01 月 24 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36,023,521.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五)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约定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4,185.40
募集资金总额 47,95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6 年度 33,602.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7 年度 10,583.05
2018 年度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9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