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0-102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少尧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2020 年 6 月 5 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少尧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1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少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张少尧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张少尧先生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张少尧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9%。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张少尧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张少尧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张少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