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平治JLC1,期权代码:03629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4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6.3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6.30元/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如下表: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行权比
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0%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017年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为准,下同。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等级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60% 0%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平治JLC1
2.期权代码:036290
3.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6.3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股本
权数量(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殷筱华 董事、财务总监 112,350 13.02% 0.09%
潘爱斌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2,750 18.86% 0.14%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588,000 68.13% 0.49%
员
合计 863,100 100.00% 0.72%
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四、本次股票期权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勤勉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