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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0 深市 太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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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太辰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
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审核和考察,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肖湘杰先生、喻子达先生、李彦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

  (1)提名张致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提名张艺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提名张映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提名肖湘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提名喻子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提名李彦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刘建先生、周新黎女士、楼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

  (1)提名刘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提名周新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提名楼永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致民先生,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至 1986 年任职于中日(深圳)租赁有限公司翻译及营业部长;1986 年至
2000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市中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张致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3%,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致民先生之姐张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致民先生之妻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致民先生之外甥蔡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致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张艺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工学
硕士。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深圳荣生企业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 年至 1995
年任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生产部长;1996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深圳市三德楼宇自控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98,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艺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张映华女士,194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无线电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1971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四川省达县邮电局、四川省德
阳市邮电局;2001 年已退休。现任公司董事。

  张映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772,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映华女士之弟张致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张映华女士之弟媳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映华女士之姨侄蔡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映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肖湘杰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机械专业。1983 年至 1985 年任职于长沙二机床厂助理工程师;1985 年至 1992 年,
就读于中南大学机械专业,并获博士研究生学位;1992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金达科技中心研发工程师、深圳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aterpillar (卡特彼勒)维修中心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设备部经理。

  肖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21,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肖湘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喻子达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制冷专业学士、动力工程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海尔集团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CTO)兼数码及个人产品集团总裁等。中国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多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并担任数字家电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2014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喻子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董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李彦毅先生,1951 年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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