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天能重工 证券代码: 300569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1,356,603 股
2、发行价格:8.9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860.97 元
4、募集资金净额:993,537,977.3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111,356,603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8月 2日(上市首日),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天能重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
本报告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中泰证券、保荐人、保
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发行人律师、德和衡律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山东和信会
构、验资机构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本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Tianne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
证券代码 300569
法定代表人 欧辉生
证券简称 天能重工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70200783729243W
代码
成立日期 2006年3月3日
注册资本 391,866,660元人民币1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 7 号
邮政编码 266316
联系电话 0532-58829955
传真 0532-58829955
官方网址 http://www.qdtnp.com/
电子邮箱 tnp@qdtnp.com
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以上不含特种设
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电能销售;风力发电
场、光伏发电站、生物质能源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海上风电基础
管桩、塔筒和海外出口海工装备、安装、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辅件、
经营范围 零件销售;无运输工具承运陆路、海路运输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发行人最新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金额系发行人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注册资本金额;由于发行人的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行权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处于转股期,且于2021年6月进行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实际注册资本较2020年三季度末存在差异,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2020 年 11 月 6日,天能重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26 日,珠海港集团收到珠海市国资委《关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收购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参与定向增发的意见》(珠国资〔2020〕383 号),同意珠海港集团以每股 15.53 元价格认购天能重工定向发行不超过 64,462,065股股票,出资额不超过 10.01 亿元人民币。
2021 年 1 月 15 日,珠海市国资委对公司本次发行的整体方案和相关事项出具无
异议的意见。
2021 年 1 月 29 日,天能重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就发行人
本次发行事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17 日,天能重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下限及相关事项。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复过程
2021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珠海港集团送达了《青岛天能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17 时止,
珠海港集团已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本次发行认
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21 年 7月 14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34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1 年 7 月 14 日,中泰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
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和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35 号),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111,356,603 股共筹得人民币1,001,095,860.97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557,883.59 元(不含税),净筹得人民币 993,537,977.3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1,356,603.00元,余额人民币 882,181,374.38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为珠海港集团,珠海港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11,356,603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初始价格为 15.53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前,因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 399,968,1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由 15.53元/股调整为 8.99元/股。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1,095,860.97 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7,557,883.59 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993,537,977.38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1年 7 月 2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291)。天能重工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欧辉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8247051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