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2021 年 12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7,920,000 股
2、发行价格:25.0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8,000,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88,329,761.3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7,920,0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发行方式 ...... 11
四、发行数量 ...... 12
五、发行价格 ...... 12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3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4
十、发行对象 ...... 14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2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2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4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情况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5
二、股本结构变化 ...... 26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6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7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30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
二、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30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五、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2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4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智科技、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张彦先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股票或 A 股 指 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书 上市公告书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
的名单》 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
《发行方案》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注 1: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Excito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激智科技
公司股票代码: 300566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9 日
上市时间: 2016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邮政编码: 315048
联系电话: 0574-87908260
传真号码: 0574-87162028
公司网址: www.excitontech.cn
公司电子信箱: investor@excitontech.cn
法定代表人: 张彦
董事会秘书: 姜琳
光学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品)的研发、制造及批发、零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波激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拟
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09 名,其中包括了 25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3 家证券公司、8 家保险机构
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49 名投资者以及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前 20 大
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 14 名股东。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
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含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一)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二)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三)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
行簿记前(即 2021 年 12 月 3 日),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收到共计 44 名新增
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个人投资者包括:俞伟、张萍、文杰、杨哲、王政、周韶华、张怀斌、徐国新、曾祥绪、杨志强、林春晓、林素真、舒钰强、许联才、龚邦志、王世春、任长海;机构投资者包括:深圳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福顺通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金投乾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智信创富资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