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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8 深市 贝达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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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贝达药业: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股东丁师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丁师哲先生的通知,丁师哲先生于 3 月 8 日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388,667 股的比例为 0.13%),交易均价为 55.1340 元/股,现将本次增持的情况以及后续的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股东丁师哲先生,本次增持前,丁师哲先生是控股股东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铭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凯铭投资 47.67%的合伙份额,凯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0,0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7%。

  丁师哲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CEO 丁列明先生的直系亲属。丁师哲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亦未进行减持。

  本次增持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君弘钱江六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丁师哲先生持有该基金的 100%份额。目前该基金已完成备案(备案代码:SSM870)及账户开设等工作,并按照增持计划在证券市场进行增持,在此之前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君弘钱江六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代码:P100959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式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凯美纳差异化优势稳固拓展,新增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产品惠及更多患者。贝美纳市场份额逐渐增加,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后将加速市场覆盖。贝伐珠单抗注射液(MIL60)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上市销售,对公司营业收入形成新的增量。同时,公司研发管线不断丰富,40 余项在研项目持续推进,盐酸恩沙替尼一线治疗适应症、伏罗尼布片(CM082 片)、甲磺酸贝福替尼胶囊已提交药品注册申请,BPI-23314、BPI-361175、BPI-21668、MCLA-129、BPI-421286、巴替利单抗、泽弗利单抗、BPI-16350 等多个项目获得临床试验批准,公司正全力推进在研项目,争取早日实现产品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丁师哲先生拟用自有资金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数量和价格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丁师哲先生计划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60 万股,不超过 100 万股(含今日已增持的 544,000 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市场价格择机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因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顺延实施;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丁师哲先生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的波动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价格和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丁师哲先生将根据相关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丁师哲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丁师哲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丁师哲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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