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58 股票简称:贝达药业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138,621 股;
2、发行后股本总额:413,162,913 股;
3、发行价格:98.83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001,999,913.43 元;
5、募集资金净额:995,405,374.70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0,138,62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4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限售期从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1
目 录...... 2
释 义...... 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发行方式...... 6
(四)发行数量...... 6
(五)发行价格...... 7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7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7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7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8
(十)发行对象...... 8
(十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6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7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9
(一)主要财务数据...... 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21
(二)联席主承销商...... 21
(三)发行人律师...... 21
(四)审计机构...... 22
(五)验资机构...... 2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3
八、其他重要事项...... 24
九、备查文件...... 24
(一)备查文件...... 2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4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贝达药业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商)、保荐机构、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天册、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立信、审计机构、验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tta Pharmaceuticals Co., 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
股票简称 贝达药业
股票代码 300558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3 年 8 月 29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3 年 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403,024,292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丁列明
董事会秘书 吴灵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463034461
邮政编码 311100
公司网址 www.bettapharma.com
电子信箱 betta0107@bettapharma.com
联系电话 0571-89265665
联系传真 0571-89265665
药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凭许可
经营范围 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
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7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贝达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向 218 个特定对象送达认
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
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54 家、证券公司 18 家、保险机构 12 家、其他类型投资
者 114 家等。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31 份《申购报价
单》。截至 11 月 18 日中午 12:00 前,除 1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
购保证金外,其余 21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0,138,621 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87.89 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8.83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12 倍。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