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1-07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2:30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书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49,589.37万元减少至42,089.37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从10,000万元减少至2,500万元,其他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25,976.58 25,976.58
2 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 13,612.79 13,612.79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2,500.00
合 计 42,089.37 42,089.3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书平董事、陈建华董事、江山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书平董事、陈建华董事、江山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书平董事、陈建华董事、江山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书平董事、陈建华董事、江山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书平董事、陈建华董事、江山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此会议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