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18-03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已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668,54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
咨询联系人:范洪汝
咨询电话:027-87960139
传真电话:027-87960139
七、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